卷进诉讼的新潮动力(600777.SH)备受商场重视,现在该事情有了新发展。
3月10日晚,新潮动力发布了对上交所《监管作业函》的回复公告,其间一个重要信息是,广州乡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州农商行)“供给的依据资料复印件中《差额补足协议》显现,该协议签定日期为‘2017年6月27日’……法定代表人签章处显现手签‘黄万珍’,协议加盖显现为‘山东新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印章。”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要知道,黄万珍在2014年4月11日至2017年12月22日是新潮动力的董事长,其也曾是任深圳金志昌顺出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金志昌顺)副总经理。
在新潮动力3月10日晚的公告中,“金志昌顺处于失联状况。”
原董事长“未回复”
新潮动力的诉讼源自广州农商行就借款违约事项申述包含上市公司在内的11家公司及7名自然人,涉案金额达35.82亿元。上交所《监管作业函》显现,诉讼事项触及的信任借款债款人为华翔(北京)出资有限公司(下称华翔出资)。
启信宝信息显现,华翔出资成立于2014年5月27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是王秀珠,可是其股东分别是闫莉、霍佳美,这二人是被广州农商行申述的自然人。
上交所《监管作业函》中明确要求新潮动力阐明“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时任及现任董事、监事、高档办理人员是否存在相相联络,包含但不限于持股、任职、资金来往、事务来往等景象”。2021年3月5日,新潮动力向相关主体发送了询证函,可是有的人回复了,有的人没回复。
3月10日晚,新潮动力的公告称“宁波吉彤股权出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营汇广出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营广泽出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金志昌顺出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志兴盛出资有限公司、北京隆德长青创业出资中心(有限合伙)”均“未回复”询证函内容。“宁波国金阳光股权出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隆德开元创业出资中心(有限合伙)”表明“我司与华翔出资不存在相相联络(包含但不限于持股、任职、资金来往、事务来往等景象)”。
“北京中金君合创业出资中心(有限合伙)”与“北京中金通合创业出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回复是“华翔出资与本企业履行事务合伙人中金立异(北京)财物办理有限公司存在华翔出资供给补仓责任的事务组织及由此发生的资金来往联络外,本企业与华翔出资不存在持股、相互任职等相相联络。”
在时任董监高中,原董事长黄万珍、董事韩汉、独董余璇和监事郭卫星“未回复”询证函,而其他时任董监高人员均表明“与华翔出资不存在相相联络”。
新潮动力现任的董监高中,除董事长刘珂表明“华翔出资与自己操控的中金立异(北京)财物办理有限公司存在华翔出资供给补仓责任的事务组织及由此发生的资金来往联络,除此之外,自己与华翔出资不存在持股、相互任职等相相联络”之外,其他董监高均表明“与华翔出资不存在相相联络”。
在广州农商行诉讼请求中,“金志昌顺以其持有公司3.43亿股股票价值规模内向原告承当连带责任”,可是新潮动力3月10日晚的公告发表,“到本回复函出具日,公司没有收到金志昌顺、人民法院、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挂号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来/转来的关于金志昌顺持有的公司股票被冻住的告诉。收到《作业函》后,公司经过发询证函、联络股东名册预留电话等方法联络金志昌顺,到本回复函出具日,金志昌顺处于失联状况。”
从新潮动力2020年三季报来看,金志昌顺以持股27475.76万股,位列其第五大股东。
惊现手签“黄万珍”
新潮动力之所以会被牵涉进诉讼,首要由于广州农商行在申述时供给了一份《差额补足协议》,而落款主体中就有新潮动力。
3月10日晚,新潮动力在公告中表明,公司3月3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该案子有关的申述状和资料副本后,依据广州农商行供给的《差额补足协议》显现的信息,当即展开内部核对作业。“经查询公司档案,公司档案中既没有上述《差额补足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也没有触及为广州农商行信任产品供给差额补足的协议、法令文件、信函的原件或复印件;经查询公司用印记载,公司用印记载中无上述《差额补足协议》或其他触及为广州农商行信任产品供给差额补足的法令文件及信函的用印记载;经向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档办理人员和公司员工书面咨询,现任董事、监事、高档办理人员和公司员工均未以公司名义参加签署上述《差额补足协议》;经查询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存档资料,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或监事会也未曾审议过触及为上述信件提及的信任借款供给差额补足的相关方案;经书面咨询时任印章办理部门负责人,其称对上述《差额补足协议》不知情。”
一起,新潮动力又咨询了“公司时任及现任持股5%以上的股东”,4家组织给予的回复都是“本企业未以公司名义签署任何方式的《差额补足协议》,对该协议状况不知情。”可是,有6家组织没有回复。
时任董监高中,仍旧是原董事长黄万珍、董事韩汉、独董余璇和监事郭卫星“未回复”询证函,其他董监高均表明自己“未以公司名义参加签署媒体报导提及的《差额补足协议》。”
虽然新潮动力表明,“公司未发现上述《差额补足协议》的存档和用印记载,上述协议亦未遵循《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矩》等有关准则规则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经过。”可是,新潮动力的公告中仍旧发表了很重要的信息,依据广州农商行供给的依据资料复印件中《差额补足协议》显现,该协议签定日期为“2017年6月27日”,协议缔约方为“山东新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甲方)和“广州乡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处显现手签“黄万珍”,协议加盖显现为“山东新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印章。
不过,新潮动力没有发表,手签“黄万珍”三个字终究是不是原董事长黄万珍的亲笔签字,由于黄万珍“未回复”咨询函。
新潮动力表明,鉴于现在公司仅获得上述《差额补足协议》合同复印件,没有知悉上述诉讼事项原告广州农商行是否持有该合同原件,无法判别该合同中的印章是否即为公司实在公章,可是“不扫除有人假造公司公章、冒用公司名义,或许有公司内部人员私行对外运用公司印章的可能性。”
是有人故意为之,仍是有人偷刻了“萝卜章”呢?21世纪经济报导记者将持续跟踪报导新潮动力的此次诉讼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