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执行“房住不炒”定位,近来我市结合本地实践,对部分房地产调控方针进行整理整理和优化调整,促进房地产商场平稳健康发展
【资料图】
01
撤销产品住所限购限售
为满意居民家庭合理购房需求,我市撤销了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范围内的产品住所限购、限售方针。
02
调整购房商业借款方针
为支撑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对购房商业借款方针进行了调整。将全市首套房贷利率降至4.25%,二套房贷利率降至5.05%,减轻居民购房还贷压力。
将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降至与其他县(市、区)相同,首套房首付份额为20%,二套房首付份额为30%。
对全市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所的居民家庭,不再考虑没有借款的住所套数,已有两套住所正在借款,第三次购房借款时,方不予发放。
03
调整公积金借款方针
我市公积金借款方针现已调整。全市公积金借款最高额度进步至80万元,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修建规范的新建被动式超低能耗住所,借款额度上浮至96万元,凤凰英才人员最高借款额度为100万元,自贸区曹妃甸片区引入的高端立异人才借款额度为120万元。全市公积金借款二套房首付份额降至30%。
04
对“凤凰英才”购房予以补助
我市对“凤凰英才”人员实施购房补助方针,全职引入的全日制博士,在唐山落户的,享用一次性购房补助30万元;全职引入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唐山落户的,享用一次性购房补助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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