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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安部站音讯,公安部起草的路途交通安全法(修订主张稿)已于近来揭露征求定见,定见主张截止时刻为2021年4月23日。
据了解,跟着经济社会快速开展,路途交通安全及办理呈现了许多新情况,法律实践遇到了许多新问题,一些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作出了许多新规则,“放管服”变革推出了许多新制度新办法,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办理路途交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修正进程从打造现代化路途交通办理格式、加强车辆和驾驭人源头监管、改进便民服务、完善路途通行条件和通行规则、完善交通事故处理规则、科学装备法律责任六方面下手,共修正124条,其间修正84条、新增39条、删去1条,修正后的路途交通安全法(修订主张稿)共162条。
此次修正着力杰出教育引导功用。坚持教育为主、表现行政处分“悄悄重重”的准则,对部分违法行为初犯、偶犯的,能够给予正告处分,自愿参与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的,能够革除处分;对屡教不改的违法行为人能够进步处分规范。加大对“毒驾”“代扣分”“分神驾驭”等违法行为的处分力度;完善酒驾、醉驾处分规则;增加了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不合法资产的处分品种。
此外,还清晰了每年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完善了“机动车”“非机动车”“交通事故”“交通肇事逃逸”“抛弃机动车”“上路途通行”的界说表述;将“消防车”调整为“消防救援车辆”;赋予了设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拟定有轨电车办理办法的权限;完善了境外机动入境办理制度,清晰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入境车辆能够由广东、福建省依据实践拟定详细办理规则。
据悉,路途交通安全法于2004年5月1日施行,在促进交通安全形势继续安稳好转、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素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