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注册个体工商户”的外卖小哥成功确定工伤
“我现已获得工伤证,现在正在走工伤等级判定程序。非常感谢工会给予的大力协助。”3月24日,北京市总工会法令服务中心副主任褚军花接到某络科技公司原职工陈某明的电话,在北京市总法援中心协助下,历时一年多,经过一裁两审,陈某明总算与该络科技公司承认劳作联系,确定了工伤。
陈某明于2019年4月28日入职某络科技公司,岗位为外卖骑手,从事全职外卖送餐作业,两边未签定劳作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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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公司在作业站点指定专人为站长,每天给外卖骑手排班,要求他们有必要在排班时刻段内登录指定APP等候外卖送餐的派单。
依据APP的设定,外卖骑手上线后体系会依据其所在位置及商户送餐需求进行大数据匹配,向外卖骑手指派送餐订单,骑手没有接单选择权,有必要完结派送的订单。
站长依照外卖骑手上线状况核算考勤,该公司依据考勤及派单完结状况核定其劳作酬劳。该公司按月向陈某明付出劳作酬劳,并为其交纳意外损伤商业保险。
2020年8月,该络科技公司与某信息服务公司签定服务协议,约好经过将自然人注册为个体工商户的方法,个体工商户自某信息服务公司的线上渠道承包该络科技公司的外卖送餐事务,该络科技公司向某信息服务公司付出渠道服务费及项目服务费。
2020年9月,该络科技公司在外卖骑手微信作业群中告诉“一致改动发薪东西”。随后,在站长的指导下,陈某明在某信息服务公司的APP上进行实名注册。
次日,以陈某明为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注册建立。尔后陈某明持续从事外卖送餐事务,其接单方法、作业内容、酬劳核算等各个方面与此前并无不同。
2020年11月,陈某明在送餐过程中不幸产生交通事故,腿部受伤骨折。对此,该络科技公司拒不认可与陈某明存在劳作联系,回绝为其申报工伤。
该络科技公司以为,两边未签定书面劳作合同,归于协作共赢,陈某明的作业具有自我劳作的特色,该络科技公司以为与陈某明之间不存在劳作联系。
2020年11月,陈某明来到怀柔区总工会请求法令援助。工会法令援助律师郑青玉询问了陈某明的状况,梳理了他带来的书面材料,并依照他的建议代书裁定请求书等,帮他预备好了请求法令援助的一切手续。次日,怀柔区总工会向北京市总工会法令服务中心上报案子状况,并获批作为该中心的法令援助案子。
2020年11月发动裁定,法令援助律师终究帮陈某明争取到承认存在劳作联系的判定成果。2021年11月底,历时一年,陈某明总算拿到二审法院的终审判定,承认了两边的劳作联系,能够请求工伤确定。
褚军花介绍说,本案的争议焦点是陈某明与该络科技公司之间是否建立了劳作联系。尽管陈某明的作业较之传统的劳作联系,在作业地址、时刻上具有灵活性和必定的自主性,但无法改动其和公司是合法的主体资格;陈某明的送餐事务是公司事务组成部分;公司按月向其发放薪酬;陈某明承受公司站长办理的现实,具有依法建立劳作联系的一切构成要素。别的,陈某明与公司形成了相对长时间和固定的劳作联系,依法应当确定为劳作联系。
赖志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