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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讯6月15日,杭州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步无房员工家庭住宅公积金借款额度方针施行有关事项的告诉》(以下简称《告诉》)。
《告诉》清晰,员工家庭名下无房,且无住宅借款记载,在杭州市初次购买一般自住住宅时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的,家庭最高借款限额规范上浮20%。其间,员工家庭包含主借款人、爱人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房和初次购买的确定规范为名下无住宅持有记载,且无住宅搬运记载,以公积金缴存所在地和购房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住宅查档记载为准;无住宅借款记载是指无公积金个人住宅借款和商业性个人住宅借款记载,以住建部住宅公积金监管服务渠道和人民银行征信陈述查询成果为准。
《告诉》清晰,家庭最高借款限额规范上浮20%的详细额度为:员工单人缴存住宅公积金的,杭州市区、桐庐县、建德市为60万元,淳安县为48万元;夫妻两边缴存住宅公积金的,杭州市区为120万元,桐庐县为96万元,淳安县、建德市为84万元。本借款额度上浮方针与高层次人才等其他住宅公积金借款额度优惠方针不叠加运用。
《告诉》自2022年6月10日起施行,新建商品房以商品房签买卖合同签定时刻为准,二手住宅以房子签转让合同签定时刻为准。2022年6月10日前已完结合同签定的,按原有借款额度方针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