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近日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矿产执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严肃查处矿产资源违法的突出问题,持续深化矿产资源日常执法,着力纠正矿产执法不严的问题,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矿产违法问题有所抬头,无证采矿、越界采矿等老问题屡禁不止,建设工程实施中采矿牟利、以修复治理名义违法采矿等新问题时有发生;一些地方矿产执法不严,违法线索核实不认真,没有依法依规认定违法行为,该立案不立案、该没收不没收、该移送不移送,存在执法宽、松、软的问题。
《通知》要求,加强矿产违法形势分析研判。重点关注一段时期内矿产违法数量多、上升快的地区和矿产品价格迅猛上涨的矿种。提高政治敏锐性,把长江、黄河沿线和自然保护地以及矿产资源禁勘禁采区、生态红线范围等生态敏感区和违法采矿高发区作为矿产执法重点区域,有针对性地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对问题突出、易发高发、屡查屡犯的,要划出工作区域报请同级政府开展集中整治。
《通知》明确,严格依照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从严查处无证勘查采矿、越界勘查采矿和破坏性采矿等违法行为,对违法情节严重、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在自由裁量限度内从重处罚,公开通报查处结果,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记者 杜鑫)